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广东金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调味品40吨、食品添加剂40吨、食品用香精10吨建设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广东金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调味品40吨、食品添加剂40吨、食品用香精10吨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八路6号之一工业园第A9栋二层、三层。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02月15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4年02月16日至2024年02月18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金津食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八路6号之一工业园第A9栋二层、三层
联系人:周生
联系电话:13128272174
公示时间:2024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