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6日,由建设单位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广东森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服务单位广州晨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2名技术评审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审阅《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勘查了项目生产场所及项目环保设施的现场,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验收监测报告等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NCG12-01地块十四。
3、建设单位: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森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NCG12-01地块十四,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新建一栋17层综合研发大楼(内含地下停车场),占地面积4477平方米,建筑面积27612平方米,主要用于办公及医疗器械的产品性能、应用等研发,年产5500个新型医疗器械产品样品和研发。项目员工共23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250天,测试室每天工作4小时,一班制。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与测试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治理设备处理后一并排入市政集污管网引至中部净水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市桥水道。
3、项目样品测试有机废气经通风橱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引至89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
5、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废物不合格产品样品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测试固废、测试废液、废活性炭、污泥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广州环海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主体工程需要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经落实和并正常运行;
1、经监测,废水污染物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经监测,样品测试有机废气VOCs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
3、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
4、经考察,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件:
2、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单位: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NCG12-01地块十四
邮编:511442
联系电话:钟小姐13431857887
时间: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6日




